译文
管宁和华歆同在园中锄草。看见地上有一片金,管宁依旧挥动着锄头,看见它和看到瓦片石头一样没有区别,华歆高兴地拾起金片而后又扔了它。曾经,他们同坐在同一张席子上读书,有个坐着有围棚的车、穿着礼服的人刚好从门前经过,管宁还像原来一样读书,华歆却放下书出去观看。管宁就割断席子和华歆分开坐,说:“你不是我的朋友了。”
注释
管宁:字幼安。北海郡朱虚县(今山东省安丘、临朐东南)人。汉末三国时期著名隐士。与华歆、邴原并称为“一龙”。
华歆:字子鱼,平原郡高唐县(今山东省高唐县)人,汉族。汉末三国时期名士、重臣。
轩冕:古时大夫以上官员的车乘
范滂字孟博,汝南征羌人也。少厉清节,为州里所服,举孝廉、光禄四行。时冀州饥荒,盗贼群起,乃以滂为清诏使,案察之。滂登车揽辔,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。及至州境,守令自知臧污,望风解印绶去。其所举奏,莫不厌塞众议。迁光禄勋主事。时陈蕃为光禄勋,滂执公仪诣蕃,蕃不止之,滂怀恨,投版弃官而去。郭林宗闻而让蕃曰:“若范孟博者,岂宜以公礼格之?今成其去就之名,得无自取不优之议也?”蕃乃谢焉。复为太尉黄琼所辟。后诏三府掾属举谣言,滂奏刺史、二千石权豪之党二十余人。尚书责滂所劾猥多,疑有私故。滂对曰:“臣之所举,自非叨秽奸暴,深为民害,岂以污简札哉!闲以会日迫促,故先举所急,其未审者,方更参实。臣闻农夫去草,嘉谷必茂;忠臣除奸,王道以清。若臣言有贰,甘受显戮。”吏不能诘。
滂睹时方艰,知意不行,因投劾去。太守宗资先闻其名,请署功曹,委任政事。滂在职严整疾恶,其有行违孝悌,不轨仁义者,皆扫迹斥逐,不与共朝。显荐异节,抽拔幽陋。郡中中人以下莫不归怨。乃指滂之所用,以为范党。
后牢修(人名)诬言钩党,滂坐系黄门北寺狱。狱吏将加掠考,滂以同囚多婴病,乃请先就格。遂与同郡袁忠争受楚毒。滂后事释南归。始发京师,汝南、南阳士大夫迎之者数千两。同囚乡人殷陶、黄穆亦免俱归,并卫侍于滂,应对宾客。滂顾谓陶等曰:“今子相随,是重吾祸也。”遂遁还乡里。
建宁二年,遂大诛党人,诏下急捕滂等。督邮吴导至县,抱诏书,闭传舍,伏床而泣。滂闻之,曰:“必为我也。”即自诣狱。县令郭揖大惊,出解印绶,引与俱亡。曰:“天下大矣,子何为在此?”滂曰:“滂死则祸塞,何敢以罪累君,又令老母流离乎!”其母就与之诀。滂白母曰:“仲博孝敬,足以供养,滂从龙舒君归黄泉,存亡各得其所。惟大人割不可忍之恩,勿增感戚。”母曰:“汝今得与李、杜齐名,死亦何恨!既有令名,复求寿考,可兼得乎?”滂跪受教,再拜而辞。顾谓其子曰:“吾欲使汝为恶,则恶不可为;使汝为善,则我不为恶。”行路闻之,莫不流涕。时年三十三。